一、导语
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更是价值的引领者和学生的精神榜样。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简称“十项准则”)对教师的职业行为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强调教师在学生成长、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等关键领域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教师坚持言行雅正,保持良好师德师风。这不仅是师德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塑造良好教风学风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师德师风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动全体教职工始终践行立德树人使命,党委教师工作部特整理汇编了相关警示教育案例,帮助广大教职工明确红线,筑牢底线,强化规范从教意识。
二、原文检索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18〕16号)
三、正面清单
(一)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
(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知荣明耻,公道正派,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为学生做好表率;
(三)仪容仪表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塑造良好的师表形象;
(四)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品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
四、负面清单
(一)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虐待、猥亵、性骚扰行为;
(二)利用职权、教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
(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语言低俗,造成不良影响;
(四)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及传销活动;
(五)其他违反“坚持言行雅正”的言行。
五、典型案例
案例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第一中学校长陈某不雅行为问题。
2022年7月,陈某在酒吧与应届毕业生等多名女子举止亲密,行为不雅。陈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撤职处分,专业技术岗位降至九级。
案例二海南省万宁市大同中学教师陈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
2022年6月,陈某某通过微信对本校已毕业女学生发送淫秽言语。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调整至其他岗位。对所在学校领导班子进行通报批评,责成作出检讨。
案例三山东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张某不雅行为问题。
2021年8月,张某拍摄并在网上保存不雅视频,后被泄露。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其撤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十级降至十一级等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对所在系党支部书记、行政副主任进行约谈,责成系党组织向学校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
六、相关纪法规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三十五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中共必赢优惠y272net委员会教师工作部整理摘编)